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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舉國上下都在圍觀雍正乾隆兩父子的房事,啊不對,家事......其實嘛,來來去去也就那些事,爭寵、復仇、奪嫡、放火、救火......講真,這些劇情,看著確實有點膩,所以,讓我們把關注點轉個彎吧!
古裝宮斗劇,必不可少的情節,就是放火啦!搜羅一下《如懿傳》、《延禧攻略》、《甄嬛傳》,哪部大戲里面沒有放火情節呢?
熱播劇《延禧攻略》里,劇中壞人利用炭火烘衣服引起火災,吸引大家注意,隨即陷害女主,期間眾人大喊:“走水了,走水了”
在《甄嬛傳》中有一幕場景,華妃要陷害甄嬛,派人前去放火,大雪天里,這火也是說放就放的呢?
這么多著火情節看下來,小編特別想問一問,難道古代建筑著火就這么容易嗎?古人對自家的院子、樓房都沒有做防火措施嗎?
中國古建筑以木構架結構為主,磚石結構為輔,這與西方古建筑的磚石結構體系有著明顯的區別。
木材作為中國古建筑的核心建筑材料,具有良好的抗壓、抗彎等力學特性,同時具備易于加工的特點,但與此同時,木材的易燃性卻在無形中增加了古建的防火壓力。但對于建筑防火、滅火救援,古人可謂是挖空心思,今天就跟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古人是怎么對建筑進行防火滅火的吧!
春秋時期:防火是件大事
春秋早期在齊國任宰相,并使齊國富強起來,一躍成為春秋“五霸”中第一位“霸主”的政治家管仲,他就把消防作為關系國家貧富的五件大事之一,提出了“修火憲”的主張。春秋晚期儒家的創始人孔子,是我國歷史上最著名的思想家,他所作的《春秋》及其后世門人所撰的《左傳》,記載了火災23次,數量之多,據所記各類災害的前列,開了國史記載火災的先河。尤其難得的是對宋國、鄭國和魯國防范和治理火災所采取的消防措施予以詳加記述,并突出以人為本的思想。這些,都反應了儒家對防范和治理火災的重視。
祈愿性防火措施
藻井
藻井是一種較為特殊的古建筑木構架,主要置于宮殿、壇廟等較高等級建筑的室內頂棚。“藻井”一詞,最早出現于漢,漢《魯靈光殿賦》載:“圜淵方井,反植荷渠。”可見漢代高等級建筑中已出現藻井結構。
隨著歷史的變遷,藻井主要被用來彰顯建筑的威嚴、神圣和高等級。但設置藻井的本意與古建筑防火卻有著密切的關聯。
據《風俗通》載:“今殿作天井。井者,東井之像也。菱,水中之物。皆所以厭火也。”《史記·天宮書》載:“東井主水事。”
東井指的是井宿,為二十八星宿中主水的星宿,將井置于建筑高處,并用蓮花、荷葉、水藻等水生植物形象作為裝飾造型或彩繪圖案,表達了古人在生產力相對低下的前提下,希望古建筑免于遭受火災侵擾的良好祈愿。
五行防火術
古人信奉“陰陽五行”之說,認為世間萬物均是由金、木、水、火、土五種基本物質運動轉化而成,五行之間也存在著相生相克的關系。
現存的大量衙署類官式古建筑通常采用黑瓦為頂、黑磚為墻,這是由于黑色能夠彰顯衙署的威嚴、肅穆,而且古人認為“北方壬葵水,其色屬黑”,黑色在五行中代表水,進而蘊含有“以水克火”的寓意。
金碧輝煌的故宮,到處皆是紅墻黃瓦,唯有東華門內文華殿后的藏書樓文淵閣采用黑色琉璃瓦和黑色實心磚墻的“以黑克火”的做法。
這種刻意使用“水”之色的做法,正是古代盛行的“五行防火術”的直觀體現。
“門不帶鉤”
在古建筑的城門、宮門、殿門、廟門之上通常都置有匾額,用來標明建筑名稱,但只要出現“門”字,其寫法通常是一致的,即“門”字的最后一筆均不帶鉤。
明《馬氏日抄》載:“宋都臨安玉蝶殿災,延及殿門,宰臣以門字有腳鉤,帶火筆,故招火災。隨撤額投火中乃熄。后書門額者,多不鉤腳。”古人認為“門”字帶鉤會帶來火患,因此之后的皇家建筑若出現“門”字均不帶鉤,以避“火鉤”之嫌。
裝飾“生水”
古人通常會在建筑上安置“厭勝”之物來祈盼防火減災,最為典型的是置于屋頂正脊兩端的鴟尾獸。
宋《營造法式》載:“作其像(鴟尾)于屋,以厭火祥。”
因鴟尾具有降雨避火的寓意,北朝之后便大量采用鴟尾作為正脊獸,北朝《北史·高道穆傳》載:“廣興屋宇,皆置鴟尾。”
殿宇廟堂等高等級建筑的戧脊獸紛繁復雜,通常會在仙人、龍、鳳、獅、天馬、海馬、狻猊、狎魚、獬豸、斗牛、行什中選擇,其中龍、海馬、狻猊、狎魚和斗牛等神獸均與興雨克火有一定關聯,且具備與鴟尾獸同樣的寓意。
魏晉南北朝之后的瓦當、滴水開始大量采用蓮花紋作為裝飾,其主要目的是為了顯示佛祖的神圣之意,但也有借蓮花這種水生植物來表達克火防災的愿望。
類似的做法在古建筑上還有很多,彩繪、木雕、磚雕等裝飾造型或圖案中也一定少不了興雨克火的動物題材和蓮花、荷葉等水生植物題材。
“閣必有水”
古建筑中的藏書樓可謂古時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乾隆皇帝興建了7座藏書樓閣用來存放《四庫全書》,分別取名文淵閣、文源閣、文津閣、文溯閣、文瀾閣、文匯閣、文宗閣。
其中6座藏書樓閣的名稱均直接與水密切相關,僅有文宗閣名中無水,這是由于文宗閣建在鎮江金山之上,緊鄰江水,如果再取名加水的話,有“水漫金山”之嫌。
正因藏書樓存在著極易遭受火災焚毀的風險,古人便在為其取名的過程中逐漸形成“閣必有水”的習慣。
實效性防滅火措施
見廣不見高
古人很早便掌握了樓閣、木塔等高層建筑的建造技藝。唐詩“山外青山樓外樓”“更上一層樓”等詩句,反映出樓閣的修筑在古時是較為普遍的。
《漢書·郊祀志》載:“方士有言:黃帝時為五城十二樓。”說的是相傳黃帝修建五城十二樓來迎接神仙的到來。
漢武帝效仿黃帝修建神明臺井干樓,據《東觀漢記》記述,此樓為10層,樓高50丈,蔚為壯觀。
樓閣式木塔的修筑主要集中在隋唐以前,之后磚石佛塔的修筑成為主流。但木結構樓閣存世量十分有限,存世的木塔更是鳳毛麟角。
究其原因,是因為木結構樓閣和塔往往不甚堅固、耐久,且高層建筑取水不便,一旦發生火災,被付之一炬的風險非常高。
北魏時期,洛陽永寧寺建造有一座方形九層高的木塔,令人惋惜的是,永寧寺木塔在建成30多年時,被住在第八層的比丘尼焚香燒紙引燃,火燒數月,永寧寺亦被全部燒光,這也成為古建歷史上高層建筑被焚毀的典型案例。
正因此,加之其他各方面綜合原因,使得古人在修筑單體建筑和城市建設時,空間布局往往是在平面上延展,而很少大規模向空中延伸、追求建筑物高度。
火墻與火巷
我國的古建筑從單體、到組群、乃至城池,其布局主要是采用均衡對稱的方式,沿橫縱軸線進行規劃布局。
周代制定的“王城圖”,便是橫縱軸線布局方式的具體體現,其內容為“匠人營國,方九里,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涂九軌,左祖右社,面朝后市”,這是城市規劃的原則。
歷代的王城及各州府縣鎮,乃至稍大規模的古建筑組群,均較好地體現了這一古制。這種布局雖宏大、規整、美觀,同時也存在一定的火災隱患,密集成片的建筑物較易引起火勢的蔓延,造成“火燒連營”。
古人為了應對這樣的火災威脅,逐漸開始使用砌筑磚石材質高墻的作法,構成隔離火災的人工屏障。徽派建筑中的馬頭墻便是其中最為典型的代表,馬頭墻又名防火墻、封火墻,指的是高于山墻屋面的墻垣,在相鄰建筑發生火災的情況下,起到隔斷火源的作用。
宋仁宗時期,由于政治、軍事、經濟發展的需要,延續了1000多年的城池布局方式里坊制被街巷制所代替。“火巷”這一用于防火的特殊街巷也在南宋淳熙十三年(1186年)誕生。時年,武昌古城發生了一場大火,被燒商戶有一萬多家。
事后,鄂州知府決定開辟“火巷”以防火災,南宋火巷寬闊筆直且兩邊均挖設排水溝,可以有效隔絕臨街的火源。
元大都城的街巷胡同共計400余條,其中“三百八十四火巷,二十九通”,僅有29條稱為胡同,其余均稱火巷。
火巷在城池中的大量應用,有效地遏制了連片古建筑火災的蔓延。
防火法度
最早上溯至周,古人便已經開始利用法度條文來管理與火相關的社會活動了。
《周禮·夏官·司爟》載:“凡國失火,野焚萊,則有刑罰焉。”
這被看作是我國最早的火災刑罰條例。春秋戰國時期,
《墨子·號令》載:“慎無敢失火者,失火者斬其端;失火者以為亂者車裂;伍人不得,斬;得之,除。”
細化明確了導致失火的人、故意縱火的人、包庇縱火的人、舉報縱火的人分別按照斬、車裂、斬、免除責任來處理。
《晉書·刑法志》載:“賊燔人廬舍積聚,盜賊五匹以上,棄市。”
明文規定了故意縱火焚毀官府或他人房屋的將被處以暴尸街頭的嚴厲處罰。
十六國時期,后趙君王石勒異常重視防火,《太平御覽》引《后趙錄》載:
“石勒禁火,百鼓之后燃火者,鞭之一百;延火燒一家,斬五部都督。”
夜間百鼓之后便不能再燃火,如有違反的,將處以鞭刑一百下,如果因此導致有房屋失火的,便要連帶相關責任官員,亦處以斬首之刑。
唐宋以后直至明清,我國的防火法度日趨成熟、完善,但多數都沿用對縱火者以死刑的規定。古人對防火法度的規定極盡嚴酷,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古人希望杜絕古建筑火災的強烈愿望。
從建筑設計防火,到法治規范防火,從風水五行,到天文地理,都被運用到防火滅火上來,我們的古人對于防火,可以說是很有想法了,而且研發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數千年的人類歷史證明,消防也是世界文明進步的重要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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